10.3969/j.issn.1007-788X.2020.02.006
特殊类型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性质之理论重构
货币具有高度流通和易混合性,通常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但对于特定化之货币,存有例外.存款货币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同时对货币价值享有完全的合法支配权,该信用货币交易功能与现金等同,具有准物权属性.错汇至受款人名下被法院查封或银行冻结账户的信用货币,受款人为货币价值名义占有人,不享有支配权,错汇款项并非其责任财产.因账户资金特定化且未与受款人其他货币财产混合而进入流通环节,不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汇款人不丧失对信用货币的价值所有,其有权主张准物权性的价值返还请求权.对错汇至被银行冻结的受款人账户款项,汇款人有权请求银行解除冻结并返还,银行对受款人账户中归属于汇款人的货币价值无权行使抵销权,其因扣划行为而获益,该获益与汇款人的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汇款人可以向银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错误汇款、占有即所有、价值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
202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76-8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