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9.04.009
限制与重构:特定问题调查权的基本权利之维
特定问题调查权是一项宪法性权力,为全国人大履行职权、监督政府所必需.在全国人大的诸种权力中,特定问题调查权系唯一可以直接作用于普通公民的强制性权力,调查委员会有要求公民提供材料之权.强制性调查构成了对言论自由、不得自证其罪、人身自由等多重基本权利的限制,此种限制的宪法理据在于该权力具有制约公权、保障人权的公益性特质.但是,特定问题调查权不能被滥用,基于基本权利保障的宪法原则,该权力的法制重构需要考虑“限制的限制”问题,调查权的范围应予以明确,对违反义务者的惩罚应符合一定的要件,公民也应享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利,以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国会、全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基本权利
司法部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跨区域环境保护协同执法机制研究》项目18SFB5004之阶段性成果
2019-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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