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9.02.004
论习惯权力与习惯责任
习惯权力与习惯责任是指存在于习惯法规则当中的权力、责任要素.从功能上看,习惯权力之于习惯规则的生成、习惯制度的构造、社会纠纷调处以及秩序维系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习惯责任即是习惯权力的必要代价规则,其设定在于保证习惯权力的有效、合理运行.习惯权力与习惯责任间的关系状态可以“一体两面”概括:一体所指乃是习惯权力与习惯责任的亲和程度,即二者在主体、规则、实践层面的同一;两面所指乃是习惯权力与习惯责任的功用不同,即二者在本质、功能以及作用对象上均存有较大差异.
习惯权力、习惯责任、习惯、习惯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项目16ZDA070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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