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8.02.014
欧洲人权保护机制下的环境权保护问题探究——以《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相关判例为视角
《欧洲人权公约》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欧洲人权法院在判例实践中不断探索出了给予环境权间接保护的路径.这其中经历了以对事管辖权为由拒绝环境申诉到开始承认环境污染与人权之间存在关系,再到最终做出支持环境申诉裁决的发展过程.《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作为环境申诉中最频繁援引的法律依据,在依据此条提起的众多环境申诉中,欧洲人权法院广泛适用了国家裁量余地原则,并且随着判例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将此类案件的审理重点转移到利益平衡检验,为实体性环境权和程序性环境权均提供了保护.
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法院、环境权保护、国家裁量余地原则
2018-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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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