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8.02.003
中国监察体制改革论析:过去、现在与未来
中国现行反腐败制度包括行政监察、纪检监督、检察反腐,虽其效果较为显著,却也存在着职能分散、衔接不力等问题以至于无力根治腐败,难以满足强力反腐的要求.整合现行反腐体制,确立以监察委员会这一统一高效的反腐体制符合时代需要.监察体制改革使得监察权成为一种新型并且独立的国家权力;在组织上拥有与“一府两院”相平行的政治地位;在职权上,它则整合行政监察部门的监察权以及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这些变化必将对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政治格局产生根本影响,这一影响主要表现在“党政分工”的监察体制架构、“四元并立”的刑事司法格局、“五权分野”的政权治理结构.这一政治格局也将成为后续国家监察立法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宪法指针.
反腐败体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权、权力配置
2018-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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