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8.01.008
防卫行为相当性的重新解构
防卫行为的相当性是防卫过当判断的重点,直接决定了防卫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面对传统理论的困局与司法实践的反思,应当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立场,基于法益衡量说对“必要限度”“明显超过”“重大损害”等概念进行重新解释,赋予其法益衡量的内涵.“重大损害”一般仅限于重伤或死亡,而不包括轻伤或财产等方面的损失.“必要限度”实质是结果是否相当的判断.“结果的相当”主要围绕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如若不采取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可能对防卫人造成的侵害结果之间比较衡量.“明显超过”应当基于法益的位阶体系进行衡量,在生命、身体法益冲突时,主要是死亡、重伤、轻伤、轻微伤等客观结果的比较衡量,死亡对于轻伤属明显超过,重伤对于轻微伤亦属于明显超过;在人身法益与财产等法益冲突时,防卫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均属于明显超过.在相当性的判断上采取事后判断说,并根据不法侵害的强度、紧迫性、法益等判断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结果.
防卫过当、相当性、结果无价值、法益衡量、事后判断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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