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6.06.005
法学教学中法教义学研究方法的本土化贯彻
法学教学应当以本土化研究为视角,发掘中国式问题的中国根源,做到中国式问题中国式解决.当下中国法治建设面临法律缺乏自主性、法律适用妥协性和法律适用程序失灵等问题,法教义学研究方法注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在法学教学中予以本土化贯彻.其本土化贯彻主要体现为尊重现行实在法,维护法律自主性;注重特定时代背景的考察;侧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兼顾程序与实体的同时侧重程序保障.
法学教学、法教义学、本土化、教学改革
D9 ;D91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重点课题、吉林大学重点项目《高等学校民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吉林大学201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民法学课程的体系优化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吉林大学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一般项目《侵权责任法课程建设》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2017-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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