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6.04.012
我国国际私法司法适用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国际私法在实施中遭遇了诸多困境,主要有案件涉外因素调查的疏漏影响了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过度本国化销蚀了国际私法的基本功能,裁判文书的质量低下动摇了司法权威.其主要原因在于,国际私法理论抽象,传统上专务理论而疏于实践,在我国普及程度不够,而我国亦缺乏司法传统.而且,我国现在的法官遴选机制及司法行政化倾向造成了法官的专业化水平不足,不能胜任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在现阶段,可以通过提高国际私法教学水平,定岗招录涉外法官,改进集中管辖制度,实行专人审理制度,并辅以优秀涉外民商事裁判文书发布制度和设立外国法查询机构等措施,逐步摆脱困境.
困境、司法实践、涉外民商事案件
D92;DF5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重庆市涉外民商事司法环境优化机制研究》2014PY25;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院地法倾向对策研究》项目14BFX190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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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