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6.02.002
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及实现机制
人大主导立法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相较于其他主体,应居于优势地位,并藉此而对立法的方向、进程及结果发挥决定性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既是由立法权的人民主权属性和人大自身的性质与地位所决定的,更是解决政府主导人大立法所生弊端之所需.要真正实现人大主导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建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各项工作机制.
人大、主导、立法
K56;D92
国家社科基金2014年度重大项目《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研究》14ZDC008
2016-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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