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5.04.002
国家建构下的基层农村地权权力——以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腊村为例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缺乏对基层政权的认同,基层政权及其代理机构缺乏对农民的理解,这一组地权权力关系的强弱力量悬殊,形成了强基层弱农民的格局.无论从道义经济学、还是从社会惩罚的角度,抑或是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必须完善民主法治在基层社会的运作.国家必须严格限制基层政府征地权,以保护农民土地使用权,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用地征收法律制度,在农村地权的社会义务和自由行使的双重考量下,保障农民财产安全,并给予农民财产合理补偿.
地权权力、征地、补偿、国家建构
F30;D0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少数民族乡约的文化创新研究》12BMZ039;司法部一般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新型乡约价值研究》项目08SFB2001之阶段性成果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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