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4.06.003
藏区赔命价习惯法与国家刑事法制的冲突与消解
赔命价习惯法与国家刑事法制之间的冲突,是藏区政法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要解决此难题,不能仅看到赔命价与国家法相冲突的一面,还要看到其与国家法可沟通的一面,在此基础实现对赔命价的现代化改造.从构成要素来看,现代赔命价习惯法事实上是一种以调解为核心特征的纠纷解决机制,可纳入国家倡导的调解制度,为刑事和解政策服务;而赔命价的多数实体构成要素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致,其余要素可以被国家司法程序过滤.所以,赔命价习惯法的渐进式现代化改造是可行的,也是可能的.
赔命价、习惯法、冲突、现代化
DF0;D92
作者主持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习惯法的现代性命运”资助2013M531571
2014-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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