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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788X.2014.05.005

“社会结构理论”与回应型民间法——兼评“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对民间法研究的意义与局限

引用
社会结构理论对于民间法研究具有意义.“社会的三元结构理论”试图突破国家与社会二分的传统理论框架,其目的是为民间法的生成和社会自治创设空间.但从本质上看,社会的三元结构理论并没有走出国家与社会的二分结构,因而其对民间法的意义就具有局限性.当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结构,社会结构多元决定着“国家控制型”和“自治型”民间法与我们渐行渐远.既具有内在的独立品格、又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回应型”民间法是社会结构多元发展的必然结果.

社会三元结构、社会多元结构、自治型民间法、回应型民间法

G80;G44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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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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