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4.03.004
论农村人民调解过程中的力量博弈
三十余年的社会改革,使中国的社会面貌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中国的农村与城市在各个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同样表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农村因为其保守性和历史惯性与传统保持了更加明显的连续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现代社会的影响.现阶段,农村人民调解的过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其中既充斥了各种力量的博弈,也呈现出各种利益的交换,调解更多的不是一个法律判断问题,而是一个精于算计、擅于调和的妥协过程.
家族、村干部、能人
D91;DF7
济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市与农村人民调解实践的差异性—法社会学视角下的比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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