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3.02.016
唐律“以奸论”考
唐律中的“以奸论”之行为本身并非奸罪,但律文将之视同奸罪定罪量刑,其与奸罪具有相同的性质,律文将其与奸罪不殊对待.唐律中“以奸论”的行为包括三类:违法婚配而“以奸论”的行为;监临官司枉法娶妻、妾而“以奸论”的行为;维持非法的事实婚姻状态而“以奸论”的行为.唐律中的“以奸论”之行为均侵害了法律所确认的合法婚姻关系.在刑罚适用范围与“十恶”的出入方面,唐律中的“以奸论”之行为与奸罪保持了基本的一致.
《唐律疏议》、以奸论、奸罪
DF082(法的理论(法学))
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唐律中的情理法研究》、甘肃政法学院2012年重点科研项目《唐律奸罪研究》GZF2012XZDLW02
2013-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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