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2.05.019
惩罚性赔偿在法体系上定位问题之探讨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私法制度上一个例外或异类,本质上是借由私法这个外壳来达到处罚和训诫违法者,维护社会公益和和平秩序的公法目的,而不仅限于对私人权益的保护与救济.质言之,惩罚性赔偿是用私法手段来完成公法目的.以此为基点,可以有效解决惩罚性赔偿定位不明所引发的责任竞合、程序保障、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等问题.
惩罚性赔偿、公法责任、私法责任、责任竞合、举证责任
DF52(民法)
2013-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2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