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2.01.008
环境犯罪客体研究——“环境权说”的坚持与修正
我国刑法理论重视对环境犯罪客体的研究,学说纷呈,争议激烈.环境犯罪的客体应当为环境权,其主体限于当代人,内容包括环境享受权、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对象为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研究环境权是对传统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是完善环境刑法学的需要,更是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
环境犯罪客体、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生态文明
DF914.36(国际法)
横向课题"环境犯罪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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