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1.05.021
结合犯的加重根据和本质新论
结合犯与结果加重犯同属于加重犯罪类型,其加重根据即刑事责任根据可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方面予以揭示,包括原罪行为、新罪行为、行为对象、行为顺序、因果关系和结合犯故意等问题.结合犯的加重根据与结合犯的本质密切相关,探索结合犯的本质,是研究结合犯加重根据的目的.结合犯的本质在于,立法者预想到数个特定犯行极易同时发生的高度盖然性,以其严重危险性及重大可罚性为依据,筛选出一定的基本犯罪类型并将其创设为结合犯类型.
结合犯、加重根据、犯罪构成、本质
DF61(刑法)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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