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1.01.016
论侵权责任中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作为民法上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制度,与公民权利的保护密切相关,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争议较大,在这次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中明确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本文在论述了安全保障义务发展的历程及内涵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责任类型及责任承担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困惑,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制度的相关建议.
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DF526(民法)
2011-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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