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1.01.011
洛克与美国财产法个人自然财产权观
洛克在继受格劳秀斯与普芬道夫观点的基础上,基于上帝的神圣启示和人类的正确理性,提出了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他认为源于上帝恩赐的原始共有财产权和源于个人劳动的私有财产权都是人类应有的自然权利.同时,作为近代个人主义文化思想的直接产物,在其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上,洛克对格劳秀斯与普芬道夫的观点作了重大发展,他认为私有财产权产生于个人的劳动而不是人类的普遍同意,并由此提出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洛克的这种基于融入个体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自然财产权利的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自然财产权观.
自然权利、私有财产权、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美国财产法理念、个人主义
DF03(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新农村建设中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20100470478;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私益与公益平衡理念与机制的构建:征收视野下个人财产权保护研究》2009BFX006;上海海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项目200912080253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受上海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资助
2011-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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