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788X.2010.04.002

《唐律》中共犯人的分类及其现代借鉴价值

引用
<唐律>中的法定共犯人种类只有首犯和从犯,教令犯和胁从犯均不是法定的共犯人种类.区分首犯和从犯的标准主要是看造意与否,特定身份、特定情况下的客观因素亦可起到区分作用;特别严重的犯罪以及亲自才能实施的犯罪则不分首从.<唐律>中的共犯人分类具有科学性,其区分首从的标准与犯罪支配理论具有相似性.现行刑法的共犯人分类以及区分的标准都可从<唐律>的规定中吸收合理的因素.

首犯、从犯、教令犯、区分

DF042(法的理论(法学))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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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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