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788X.2010.02.025

夫妻公司设立若干问题探究

引用
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肯定了股份公司可由两人设立,因此可能出现夫妻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同时夫妻公司在中国的特定国情下发展速度较快.这类公司在法律实践中的公司法律人格经常被否定.本文主要探讨因设立该类公司所遇见的法律问题,认为是否承认夫妻公司的法律人格应严格以法律为依据,使其能够稳定发展,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夫妻公司、法律人格、财产关系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52-15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10,(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