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0.02.025
夫妻公司设立若干问题探究
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肯定了股份公司可由两人设立,因此可能出现夫妻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同时夫妻公司在中国的特定国情下发展速度较快.这类公司在法律实践中的公司法律人格经常被否定.本文主要探讨因设立该类公司所遇见的法律问题,认为是否承认夫妻公司的法律人格应严格以法律为依据,使其能够稳定发展,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夫妻公司、法律人格、财产关系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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