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9.05.020
论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制度
仲裁和调解相结合是一种复合型纠纷解决方式,相较于诉讼、仲裁、调解等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因此在世界范围内被广大的当事人所认同,逐渐从中国独创的一个特殊的程序安排发展成一种普遍为各国所采纳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所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一样,仲裁和调解相结合制度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而这种发展就是对该制度理论和实务操作的不断总结和创新.笔者在本文中就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理论、实务两个方面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并由此提出了关于我国仲裁法中对于仲裁和调解相结合制度相关规定的一些完善意见.
仲裁中调解、理论、实务操作
DF75(诉讼法)
2009-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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