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9.02.018
"定案"之于国际法院:避难所抑或挡箭牌?
定案理论要求,国际法院判决一经做出,即应具有最终和最高的效力.由于国际法院所做判决类型的复杂性,而导致法院在具体适用的时候,定案理论也呈现出异常复杂的情形.但法院在2007年<灭种罪公约>适用案判决中的实践,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过去的混乱,从而使法院在定案理论上的法理显的较为明确.
定案、初步反对判决、国际法院、法理
DF94(国际法)
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国际诉讼中的若干程序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