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9.02.005
论原始宗教对罗马私法的影响——以人法为考察对象
从罗马王政时期到共和早期,原始宗教一直主导着罗马人的生活和法律,在此基础上萌发了我族主义思想,产生了严酷的家父权和以履行宗教仪式为成立要件的婚姻、收养制度.但从共和晚期以来,随着希腊哲学思想的传播和宗教信仰的开放,原始宗教丧失了其主导地位,祭司法随之没落,罗马私法中宗教影响的印迹逐渐消褪,家父权被弱化,婚姻和收养程式更具世俗性.
罗马私法、原始宗教、人法、神法
DF041(法的理论(法学))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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