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9.01.019
跨境破产国际合作的模式
20世纪末21世纪初,国际社会与周内社会掀起了一个跨境破产的立法热潮.任何一部跨境破产法都无法回避破产域外效力这一基础性问题.本文首先从破产属地主义与破产普及主义两种传统理论的利弊分析入手,结合跨境破产法的发展脉络总结出在属地主义与普及主义之间走合作之路是当代跨境破产法的发展趋势与目标选择.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对跨境破产立法、司法实践的考察,对跨境破产领域出现的三种合作模式--"修正的普及主义"、"修正的属地土义"及"国际司法协商"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以期对我国的跨境破产立法、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产生启发性效果.
跨境破产、国际合作、模式
DF961(国际法)
200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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