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8.04.007
宪法解释的特质
宪法的原则性、政治性和最高法位阶性,使宪法解释不同于一般法律解释.尽管宪法学不能真正作到政治中立,宪法解释离不开政治价值的考量而具有政治性格;但宪法解释同时具有法释义学性格,要受法解释规则的拘束和法学方法论的制约.以民主因素为核心的方法是最有前景的宪法解释方法,释宪者对作为基本权之载体的宪法进行解释时,人民利益是必须虑及的核心因素,宪法基本权价值构成了宪法解释的限制条件.
宪法解释、一般法律解释、基本权
DF2(国家法、宪法)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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