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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788X.2008.03.011

论传统社会中的"业"及其与"业主"的关系

引用
在传统社会中,业是指私人所拥有的财产.业不仅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但官方的财产不称业.业的外延远远小于物权法中物的外延.业与业权是不同的概念,正如物与物权的概念不同一样.业主对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最重要的权利是处分权.只有对业享有处分权者才能称得上业主.

业、物、产业、业主

DF09(法的理论(法学))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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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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