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7.03.002
澳大利亚儿童权益保护立法评介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以家庭法和子女抚养(评估)法为研究对象
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自出生起就享有神圣不可剥夺的生存权、获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十分关注儿童问题,注重加强对儿童权利保护的立法.澳大利亚1975年家庭法、1995年家庭法改革法和1989年儿童抚养(评估)法均对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期保障儿童的权益.其有益的立法经验对完善我国婚姻法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立法具有启示意义.
澳大利亚家庭法、儿童权益保护、立法评介
DF07;DF529(法的理论(法学))
重庆市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资助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校科研和校改项目Fa200502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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