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788X.2007.01.016

论缔约过失的基本问题及体系建构

引用
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但在这一制度是否以及如何法典化的问题上,一向存在不同的态度,甚至是迥异的态度.从整体情况看,法典化应当是肯定的,但在具体规制上还是应当采取比较慎重的态度.

缔约过失、先契约责任、恶意中断磋商

DF51(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FX021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1-8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007-788X

62-1129/D

2007,(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