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6.02.012
试论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及其制度基础 --兼及大陆法系司法制度及其运作机制
大陆法系以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作为基本的法律适用方法具有坚实的历史、文化以及制度基础,研究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的运作逻辑十分必要.但是,从预定前提即制定法出发、非扩充性论证的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并不能为实现司法公正、实现法治社会提供实质性帮助,因为法官常常要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进行裁判,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也不能完全排除个性化、主观性因素对法官判断活动的影响.因此,加强司法程序制度建设,使当事人、社会通过适当的途径参与司法裁判活动以控制法官的裁量权、通过司法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对司法裁判进行正当化论证就成为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
法律推理、演绎式三段论法律推理、司法制度、司法程序
D9(法律)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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