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5.05.013
死刑当废?--从刑罚的目的分析死刑的存废根据
死刑存与废是刑法学界争议不休的问题.本文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刑罚的目的是在保护犯罪人在内的全部公民基本人权,刑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社会上具有中间状态的一般潜在犯罪人和理智型的罪犯.死刑废除与存在的根据就只能是根据刑罚的适用对象的特点,决定了死刑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该废除,但现阶段中国还不能废除.
死刑、刑罚的目的、刑罚适用的对象
DF613(刑法)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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