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5.04.020
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隐私权冲突之协调
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但是信息公开不可避免的给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在分析我国隐私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应采用利益衡量和权利限制原则,并借鉴欧美的经验,构建安全港模式,从而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两者的利益平衡.
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知情权、隐私权
DF31;DF51(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3BTQ015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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