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4.02.005
网络犯罪的刑法制衡
网络犯罪是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网络犯罪的界定应从广义上入手,既包括以网络作为犯罪工具,也包括以网络作为犯罪对象.我国刑法所涉及到的网络犯罪规定,虽然范围较广,但存在诸多问题,如何从立法上予以完善,值得研究.此外,在司法对策上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网络自身的安全性,在多个层面上展开国际间的合作等,对于遏制网络犯罪同样意义重大.
网络、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合作
DF611(刑法)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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