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3.05.008
论入世条件下农业法律体系的生态化构筑 --以市场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为视角
生态化建设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以生态学理论作为视角探求构筑中国农业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实现生态文明时代和政治文明的途径.把生态问题作为法律文化的范畴并纳入人民的视野,将中国的农业法制化建设放在入世的条件下思考,并从中国文明中寻求借鉴,使人类的基本行为规范与价值哲学有机统一,提出中国农业法律体系的构架战略和问题.
农业法律体系、生态化、构筑
DF413(经济法、财政法)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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