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997.2010.05.001
组织内监察员制度:国际实践与中国借鉴
存在于许多国家的各类组织中近50年的"组织内监察员(Organizational Ombudsman)"机构,是一种有利于化解内部矛盾、促进组织和谐、维护组织利益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制度环境中加以借鉴,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基于这项制度安排,可以构建中国人力资本密集型公共组织的内部和谐模式,设立"自律监察员"制度,以"独立、中立、公正、保密和非正式"为准则,实现"了解诉求,平息抱怨,解决争端,征求意见,促进沟通,实现和谐"的使命.实施新模式,需要组织最高决策者具有远见卓识,需要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支持和组织内大多数成员的理解与信任,是一项涉及组织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事件.
组织内监察员(organizational Ombudsman)制度、和谐组织、和谐社会、行政监察制度、自律监察
C936;D035.4(管理学)
2011-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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