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行政调解执行力
由于行政调解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实际工作中经营者不重视消费投诉、不配合行政调解、不履行调解协议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行政效能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笔者认为,坚持以下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调解,是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的有益探索和关键所在.
2015-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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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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