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的变化与监管亮点
明星代言不实广告;电子邮箱里成堆的垃圾广告;网页屡次弹出关不掉的广告窗口;广播节目里变相发布保健品广告……2015年9月1日后,这些广受消费者诟病的广告将会有所收敛,否则广告发布者将付出比以往更高的违法成本.1995年2月1日施行的《广告法》共49条,修订版《广告法》共75条,其中,修改、增加的有26条,修改幅度之大可见一斑.本次修改主要从当前广告业规模、新型媒介广告业态、外部经济、法律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时下出现的各种新颖的广告形式,从调整的范围、参与广告的不同主体、广告的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的界定与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201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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