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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项维权制度”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网络消费环境——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谈“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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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问(以下简称“问”):今年3月4日总局出台了《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并于3月20日召集了一次解读《意见》的行政指导座谈会.请您谈谈本次座谈会的主旨.杨红灿局长答(以下简称“答”):今天,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国内部分有代表性的电商企业,专门召开针对电商行业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行政指导座谈会.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向电商行业企业进一步宣传、解读《意见》精神,希望电子商务经营者切实履行经营者首问责任,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电商企业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推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维权的社会协同共治.这既是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也是为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201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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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1673-5870

11-1242/F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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