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案件线索——钟华诉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评析
201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通报了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其中涉及工商部门的一件,即钟华诉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以下简称通州工商分局)行政不作为案.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工商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职能事项是否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办理,本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工商系统内部对案件的判决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试对钟华诉通州工商分局行政不作为案进行评析,以明确工商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事项是否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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