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行业商业贿赂行为的三种表现形式——查办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件的做法和体会
”基本案情”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系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货运单位,主要从事集装箱海运、空运货运代理.自2008年6月起,该公司根据客户承运货物的立方数,目的港高出收费或者高开发票的形式,按约定返还比例将钱款以“退佣”名义向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蒲某、卢某等众多客户单位或对方经办人员支付回扣3123652.64元,取得业务收入17918592.13元,违法所得1897837.75元.具体操作过程中,该公司将承运货物体积、港口、运费、成本、退佣等相关数据,录入公司的CARGO2000业务操作系统.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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