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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的处理

引用
一、对《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用列举方式列举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从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这项列举我们清楚了只要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无论有无主观故意,即为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在处理方式上采取特别规定的方式加以区别.《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确了对于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适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可以罚款等一般性罚则方式.对于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仅是采取“责令停止销售”这一种特别的处理方式,而不能有其他的处理方式.目前,对工商部门做出的“责令停止销售”是处罚形式还是行政强制措施,存在争议.但是,“责令停止销售”是唯一处理方式,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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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1673-5870

11-1242/F

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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