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对一起利用自有网站开展虚假宣传案的评析

引用
案情 当事人佛山市××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销售氙气灯照明产品、LED照明灯饰等.从2009年4月30日成立起,雇请曾某为公司的网管员,负责设计制作公司的网站进行宣传.曾某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并与北京新×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租用其服务器空间以及由该公司代理申请网站域名,当事人需向该公司支付每年2760元的费用.据当事人交代,2012年3月,当事人需要加大互联网上的宣传力度,故要求曾某重新设计网站.曾某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网站进行修改制作.

201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

1673-5870

11-1242/F

2013,(2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