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理式许可文书之“无锡实践”
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无锡工商局首先在企业登记注册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并实行了说理式许可文书,其要意大致是: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名称和市场主体设立的申请,凡涉及到不予受理、驳回、不予登记的情形,均制作一份书式的说理式许可文书给申请人,既说明"不行"的理由,又给予"如何才行"的出路,改以前的口头辅导(或说明)为而今的书式指导,以此努力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寻找共同的关注点,争取双赢、互谅合作的行政和谐,从而进一步有效提升工商部门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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