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对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监管权——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商业贿赂、限制竞争案
一、基本案情 该案是我局在2009年开展“企业服务年”主题活动走访企业时发现线索的。经查,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自2007年以来,在开展贷款业务中设置条件,要求提供房地产抵押的客户到其指定的浦江天正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评估服务,由其提供评估报告。不按此条件办理,存在不予办理贷款的情况。
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浦江、公司、有限、工商部门、限制竞争
F832.33(金融、银行)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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