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创业机会
广西近期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工商局局长朱军表示,具有广西户籍、没有在办企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户、残疾人、城乡退役军人等“八类人群”创办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直接资金补助,还可享受资本金、税收、培训、融资、行政规费等方面的多项优惠政策。
微型企业、低收入群体、创业机会、广西、城镇失业人员、办公室主任、技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
F279.275.1(企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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