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商直字〔2011〕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网宣(网管)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遏制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违法犯罪活动、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稳定、通信管理局
F713.32(国内贸易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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