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8”122号)文件,结合工商机关法定职责,切实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奶业、整顿和规范、振兴、规划纲要、工商行政、行政管理机关、计划单列市、职能作用、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工商机关、副省级市、法定职责、自治区、直辖市、乳制品、国务院、国办发、管理局、办公厅
F29;TS8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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