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法字”2008”3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二○○八年二月四日已经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过错责任追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纲要、行政执法行为、国务院、计划单列市、中共中央、依法行政、局务会议、腐败体系、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
D92;DF3
2008-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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