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促进油料生产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7”1010号)精神,切实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生产发展、散布虚假信息、国务院、办公厅、计划单列市、不合格产品、政策措施、油料、通知、市场准人、市场秩序、进入市场、监督检测、国办发、管理局、工商行政、副省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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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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