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重要批示、吴仪副总理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农村商品市场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范、农村、商品市场、工商行政管理、六届六中全会、温家宝总理、计划单列市、市场整顿、市场管理、工作会议、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指示、通知、食品、批示、合本、国家
K26;D22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13